2021年四季度,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.4%,比上年同期下降0.6个百分点。2021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.5%,比上年上升3.0个百分点。
分三大门类看,四季度,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7.0%,比上年同期上升2.0个百分点;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7.6%,下降0.8个百分点;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5.4%,上升1.1个百分点。
分主要行业看,四季度,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6.4%,食品制造业为74.5%,纺织业为79.2%,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77.6%,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70.1%,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4.6%,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6.9%,通用设备制造业为81.1%,专用设备制造业为78.6%,汽车制造业为75.5%,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80.5%,计算机、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81.6%。
2021年四季度工业产能利用率
行业 四季度 全年
产能利用率(%) 比上年同期增减(百分点) 产能利用率(%) 比上年增减(百分点)
工业 77.4 -0.6 77.5 3.0
其中:采矿业 77.0 2.0 76.2 4.0
制造业 77.6 -0.8 77.8 2.9
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5.4 1.1 75.0 3.5
其中: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6.4 3.8 74.5 4.7
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89.0 -1.8 89.8 -0.3
食品制造业 74.5 0.2 73.9 3.5
纺织业 79.2 4.5 79.5 6.4
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7.6 0.4 78.1 3.6
医药制造业 77.4 -1.1 77.4 2.4
化学纤维制造业 82.5 -2.0 84.5 4.0
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0.1 -1.0 69.9 1.9
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4.6 -7.4 79.2 0.4
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6.9 -4.3 79.5 1.0
通用设备制造业 81.1 0.3 81.0 3.7
专用设备制造业 78.6 -1.2 80.0 3.0
汽车制造业 75.5 -5.0 74.7 1.2
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0.5 -1.5 81.0 2.9
计算机、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1.6 0.8 80.3 2.6
附注
1、指标解释
产能利用率: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(均以价值量计量)的比率。
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;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,在劳动力、原材料、燃料、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,生产设备(机械)保持正常运行,企业可实现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。
2、调查方法及范围
大中型企业全面调查,小微企业抽样调查,调查共涉及工业企业9万家左右。
小微企业按抽样方法推算总体,与大中型企业调查数据合成,计算出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。
本调查按季进行,数据未经季节调整。
3、行业分类标准
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(GB/T4754-2017),具体请参见http://www.stats.gov.cn/tjsj/tjbz/hyflbz/。